封开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《关于松材线虫病防治通告》等两份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
文章来源: 封开县人民政府
发布时间:2022-01-07 10:01 浏览量:-
FKFG2021004
封府规〔2021〕4号
封开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《关于松材线虫病防治通告》等两份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
各镇人民政府,江口街道办事处,县政府各部门、直属各单位:
为推进依法行政,促进法治政府建设,进一步做好与《行政处罚法》不一致、不衔接相关规定清理工作,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8〕37号)和《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》(粤府令第277号)的规定,县政府决定废止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相抵触、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、已过文件有效期的《关于松材线虫病防治通告》(封府通〔2010〕5号)和《封开县诚信红黑榜管理暂行办法》(封府规〔2018〕3号)等2份县政府规范性文件。
上述2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,今后我县相关管理活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、政策执行。
封开县人民政府
2021年12月30日
公开方式:主动公开
相关链接:《封开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〈关于松材线虫病防治通告〉等两份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》的政策解读
相关链接:《封开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〈关于松材线虫病防治通告〉等两份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》图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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